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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通知

教育资讯 2020/1/16 14:41:30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9〕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 

  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考试3个部分;等级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 

  二、考试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2018级、2019级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含高职院校招收的中职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有升学意愿的学生还需参加等级性考试。 

  技工院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三、考试组织 

  (一)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由省里统一组织。 

  (二)专业技能考试由中职学校负责组织,学校应在每年10月底前将专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报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备案(省属中职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试内容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5门课程的考试内容,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大纲的通知》(闽教考〔2019〕10号)执行。 

  (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按专业进行,每个专业指定1门考试课程(见附件),考试内容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大纲的通知》(闽教考〔2019〕10号)执行。 

  (三)专业技能考试。按专业进行,考试内容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为依据,由中职学校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 

  五、考试方式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1.合格性考试。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4门课程考试合并在一张试卷(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卷I,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长90分钟。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采取上机考试方式,考试时长60分钟。 

  2.等级性考试。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4门课程考试合并在一张试卷(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卷Ⅱ,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长60分钟。与合格性考试分卷分场举行。 

  (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 

  1.合格性考试。使用专业基础知识卷I,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长90分钟。 

  2.等级性考试。使用专业基础知识卷Ⅱ,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长60分钟。与合格性考试分卷分场举行。 

  (三)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合格性考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应用信息化综合实训平台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考试时长由中职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六、考试时间 

  2020年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参加对象 

考试时间 

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基础 

2019级学生 

2020年6月 

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I/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Ⅱ 

2018级学生 

2020年6月 

专业基础知识卷I/专业基础知识卷Ⅱ 

2018级学生 

2020年6月 

专业技能 

2018级学生 

2020年12月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安排在一年级下学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安排在二年级下学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安排在二年级下学期;专业技能考试安排在三年级上学期。为对接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有关要求,2019级及以后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仍安排在二年级下学期举行。 

  七、成绩评定与使用 

  (一)成绩评定 

  1.合格性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卷I满分值200分,其中德育40分、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值100分。专业基础知识卷I满分值150分。专业技能满分值100分。 

  合格性考试各个科目根据原始成绩划定5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D、E,原则上A等级约10%,B等级约35%,C等级约30%,D、E等级约25%,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合格性考试不合格的(不含缺考),由中职学校组织补考,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补考方案由中职学校报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备案(省属中职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2.等级性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卷Ⅱ满分值100分,其中德育20分、语文30分、数学30分、英语20分。专业基础知识卷Ⅱ满分值100分。 

  对于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合格性考试各个科目成绩认定为A等级;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学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为A等级;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为B等级,专业技能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为A等级。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合格性考试成绩等级认定仅作为毕业依据。有升学意愿的技能大赛获奖学生仍需参加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有关升学照顾政策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有关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二)成绩使用 

  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评估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重要依据,是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 

  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 

  八、其他事项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和监督,切实做好本地区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各中职学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条件保障,严格考试纪律,确保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一年制中职学生(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者起点的)可免于参加中职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合格性考试,但须参加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合格性考试,考试成绩仅作为毕业依据之一。 

  2017级、2018级中职学生在2018年、2019年合格性考试中缺考的(含未报考的),须参加2020年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毕业依据之一。 

  (三)有意愿参加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学校一年制学生、中职学校2017级学生、技工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须参加2020年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 

  (四)因休学、留级等原因转入2018级、2019级及以后的学生,须参加相应年级合格性考试,有升学意愿的学生还需参加等级性考试。 

  (五)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制”学生,有意愿在完成前三年学业后提前就业的,经高职院校和联办中职学校同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可报名同一年级中职学生参加的合格性考试,但不可参加等级性考试。中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且实习考核合格,符合中职学校学生毕业条件的,由所在中职学校颁发中职毕业证书。 

  (六)之前文件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成处 程征,电话:0591-8709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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