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厦门翔安区外来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政策
基本原则
1.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以居住地为积分入学片区,全区划分为三个积分入学片区,即新店大嶝片区、马巷内厝片区、新圩大帽山片区,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
2.鼓励长期务工。在积分体系中,鼓励随迁子女父(母)在翔安区长期务工。
3.公开公平。积分入学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积分高低,遵循志愿,实施电脑派位。
申请条件
年满六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地在翔安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报名前在翔安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必须在翔安区居住,且目前仍在翔安区居住。
积分计算办法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稳定居住积分和计划生育积分三个项目计算积分,总分120分。
务工社保积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2个月得4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4分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可以作为副申请方计算积分。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累计每满12个月积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2分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10分。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请人若2020年1月至5月在厦门居住、务工、社保缴交无法及时办理的,视其2020年1月至5月在厦门居住、务工、社保缴交为有效,并请申请人尽快补办理。
稳定居住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365天*2分计算得分,本项满分24分。
2.随迁子女父亲(母亲)一人或共同在翔安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实际入住的一套计算。
备注:若购买的商品住房符合厦门市购房落户面积条件并已实际入住,但应客观原因未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的随迁子女,愿意接受教育部门统筹的,可凭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区教育局登记安排就学。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翔安区,并在翔安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1分计算得分,本项满分9分。
计划生育分(5分)
随迁子女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积5分(随迁子女的出生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论其父母是否已接受处理的均不得分)。该项以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居(村)委会在网格化平台上登记的计生信息进行认定。
网上登记时间
2020年5月6日—5月15日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选择网上登记或现场便民登记任一方式进行。
(1)网上登记(2020年5月6日—5月15日)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于5月6日—15日期间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登记。
(2)现场便民登记(5月10日)
具备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父亲(母亲)若因无上网条件无法网上登记的,可于5月10日到各便民服务点(届时另行公布)参加现场登记。便民服务点仅协助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并非录取学校。
本公告为温馨提醒,后续有关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政策和相关指南通知、公告等正式文件,将在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站、“翔安教育”微信公众号、“I厦门惠民平台”发布,请及时关注。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889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