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厦门翔安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招生年龄:年龄都是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一)公办幼儿园(含集团办园)招生对象
1. 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应与父或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或母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 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9日。 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幼儿,不纳入片区招生对象。
具体是这样:
(1) 购置商品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父亲或母亲持有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幼儿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若产权是适龄幼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且幼儿父(母)产权比例达50%(含50%)以上的,视同符合要求。
(2) 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确无房产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厦无房证明,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
(3) 人才子女、驻军子女、台胞子女等享有政策性照顾入园待遇的,按照有关文件审核相关条件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统筹安排。
(4) 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重要提醒
个别热点区域内的公办幼儿园,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可提供学位数的,将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产生录取结果,未被该幼儿园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到周边普惠性幼儿园。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2)父(母)近一年在翔安区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在确保优先招收本小区户籍适龄儿童前提下,剩余学位方可对小区外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开放。
这样报名:
翔安区的幼儿园招生只有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全区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2020年8月9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备注:
各幼儿园要在报名前一周发布招生通告,明确招生对象、招生办法,说明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等。各园(含民办幼儿园)招生通告及方案应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发布。
家长应如实提供报名登记所需的材料,如有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登记资格。
现场报名要携带这些资料
区里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适龄幼儿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时应提供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和体检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需提供的材料以幼儿园的招生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