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精神,对2020年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的人选需进行资格条件现场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为做好2020年翔安区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指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1。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14日~15日(周五~周六)
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2801号翔安投资大厦9楼919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审核现场及周边无打印、复印服务点,请按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1.报名表。
2.准考证。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本人户口本(将首页及个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5.2020届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因疫情原因学校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方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非2020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须提供“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认证报告)并现场手机上网查验)。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文件、材料(有职称人员提供)。
7.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若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A、参加国考对象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笔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B、无需参加国考对象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学校出具的无需参加国考可毕业直接发证的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尚未取得以上证明材料的,请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并签订承诺书。
8.随军家属需提供配偶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家属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随军家属提供)。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
10.报考承诺书(现场复核通过后填报)。
11.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工作经历:提供单位书面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②报考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或证书:由人社部门颁发的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或文件(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③本人参赛或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12.配偶本市户籍证明(符合中学岗位、小学岗位第6条若本人非厦门户籍者提供)。
13.辞职证明
1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资格复审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考者报名表上签字、存底。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实做好防疫防控工作,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现场审核,请考生做好以下疫情防控事项:
1.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进入大厦前应提前打开闽政通app,准备好动态“八闽健康码”,以便给工作人员快速核验。进入一楼大厅配合测量体温,并在一楼大厅取号后方可上楼。
3.按《厦门市2020年教师招聘资格复审、技能测试、面试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和附件2《厦门市2020年教师招聘面试考生防疫须知》要求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准备。
4.提前打印《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签字,属于“四类人员”的,需提交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取号时一并上交。
六、友情提醒
1.资格复审后,若有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将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递补,届时,将会电话联系考生,请候补考生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并保持电话畅通和做好路程安排,以免错过递补机会。递补考生应在通知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翔安投资大厦不提供停车场所,请选择绿色通行。
递补人员通知电话:0592-788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