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教育资讯 2015/6/23 9:27:50
福建省高招各批次志愿填报的时间确定了,考生要在指定时间,上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eeafj.cn/)网站,登录自己的账号进行填报!
高校招生各类别志愿全部实行网上填报,不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依据,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时填报志愿,后果由考生自负。
各科类各批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如下:
文史、理工类
批次 |
志愿类型 |
填报志愿时间 |
本科提前批 |
常规志愿填报 |
6月27日8时开始至6月29日18时止 |
征求志愿填报 |
7月11日8时开始至7月11日18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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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招生 |
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特长生、 |
7月1日8时开始至7月3日18时止 |
本科一批 |
常规志愿填报 |
7月1日8时开始至7月3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填报 |
7月20日8时开始至7月20日18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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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征求志愿填报 |
7月23日8时开始至7月23日18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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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二批 |
常规志愿填报 |
7月22日8时开始至7月25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填报 |
8月2日8时开始至8月2日18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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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征求志愿填报 |
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5日18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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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 (专科)批 |
公安类院校志愿填报 |
8月3日8时开始至8月4日18时止 |
普通类常规志愿填报 |
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7日18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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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征求志愿填报 |
8月14日8时开始至8月14日18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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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征求志愿填报 |
8月17日8时开始至8月17日18时止 |
艺术类
批次 |
志愿类型 |
填报志愿时间 |
本科提前批 |
常规志愿填报 |
6月27日8时开始至6月29日18时止 |
本科A批 |
常规志愿填报 |
7月1日8时开始至7月3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填报 |
7月14日8时开始至7月14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填报 |
7月18日8时开始至7月18日18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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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B批 |
常规志愿填报 |
7月19日8时开始至7月22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填报 |
7月29日8时开始至7月29日18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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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征求志愿填报 |
8月2日8时开始至8月2日18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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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分征求志愿填报 |
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5日18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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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 (专科)批 |
常规志愿填报 |
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7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填报 |
8月12日8时开始至8月12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填报 |
8月15日8时开始至8月15日18时止 |
体育类
批次 |
志愿类型 |
填报志愿时间 |
本科批 |
常规志愿填报 |
7月1日8时开始至7月3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填报 |
7月12日8时开始至7月12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填报 |
7月14日8时开始至7月14日18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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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 (专科)批 |
常规志愿填报 |
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7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填报 |
8月12日8时开始至8月12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填报 |
8月15日8时开始至8月15日18时止 |
2015年福建省高考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一、线下考生不要放弃机会。
一些学校有可能出现线上生源不足情况,需要降分录取有填报志愿的考生。线下考生不要放弃机会,要认真阅读各科类各批次录取办法,积*参与征求志愿填报,有可能被录取。高职(专科)批线下考生,要注意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降分投档政策,积*参与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填报。
二、艺术类本科批考生须注意招生高校专业录取规则。
今年,我省艺术类本科招生全部实行按专业志愿“一档多投”。录取规则是考生填报志愿、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前,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方向和各专业办学特点制订招生录取规则,录取规则对各专业文化课、专业课成绩提出具体要求(含使用办法、折算比例等)。各招生院校录取规则经省考试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可登录相关高校招生网站或咨询相关高校招生办),详细了解高校各专业录取规则,慎重选择。
三、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考生资格。
户籍在我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高中阶段具有23个县县域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在23个县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经申报和相关部门审核公示、取得资格后,才能填报该专项计划志愿。
四、注意特殊类型招生填报志愿时间。
文史、理工类本科层次特殊类型招生(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特长生、农村专项计划),实行单*志愿、单*填报、单*录取,获得资格的考生要在7月1日8时开始至7月3日18时止上网填报志愿,不要错过时间。
五、报考面向设区市的招生。
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的院校(专业),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六、涉外合作办学项目新要求。
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改项目)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90分)。
七、外语口试有关事项。
拟报考外语专业或报考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在《福建招生资讯·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注明)的考生,在6月9日至6月11日向当地高招办提出参加外语口试申请、缴交口试费后,应于6月23日至6月25日参加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外语口试的等第成绩将作为高等院校外语专业或对外语有特别要求的专业录取时的参考。
八、报考有关专业需有一定绘画基础。
报考高等院校建筑学、城市规划、广告学、园林等专业,如招生院校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绘画基础或要求考生提供本人作品给院校参考的(在《福建招生资讯·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注明),考生要根据院校的要求将本人作品寄给有关高等院校或交县级高招办装入考生本人的报考材料袋。具体情况考生可直接向院校咨询。
九、报考有关院校须参加面试测试等。
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须对报考考生进行面试的院校,考生参加面试的比例由有关院校按规定自行确定。报考这些院校的考生应按当地高招办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有关院校组织的面试或体格检查。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须于7月1日至7月3日到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19号)参加面试(含体检、体能测试)。
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在接到招生考试部门面试通知后,于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武警接待站(福州市五一北路172号,长城酒店背后,电话:0591-87552780)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1寸近期免冠相片一张。
报考本科提前批的中国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院校的考生,要注意院校有关特殊录取要求(请参阅有关高校招生章程)。
十、考生查询招生录取信息的渠道。
(1)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2)各高校网站及招生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