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思明区属公办小学转学受理政策
一、转学受理对象
1.思明区户籍学生,目前在外区或外市就学,下学期需申请转入思明区户籍地就学;
2.思明区户籍学生,目前在我区民办校就学,下学期需申请转入户籍地公办小学就学;
3.已在思明区公办小学就读,但因家庭实际居住地发生改变,监护人及学生已将户口迁至申请转入的小学片区,且监护人已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应房屋产权(产权占比超50%);
4.符合《思明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思教〔2020〕55号)界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
二、转学受理时间
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转学受理地点
学生户籍地址对应公办小学(不清楚户籍对应公办小学的,可查阅《思明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住宅地段划分一览表》获知)
四、转学所需材料
1.学生及父(母)户籍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生户籍地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无法提供产权证原件的,可提供由厦门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
3.学生成绩册;
4.家长须知晓学生的全国学籍号。
五、温馨提示
1.因近几年思明区户籍人口呈现大幅增长,小学招生和转学量成倍增加,部分学校空余学位所剩无几。学校受理审核学生转学申请后,对于符合转学条件但无法接收的学生,将登记上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学。
2.为做好疫情防控,申请人务必配合学校做好防疫措施方可进入学校申请转学。学生由境外或外地来厦门的,请务必及时了解厦门的防疫要求,提前做好防疫检查隔离的时间安排,避免错过转学受理和开学。
3.转学结果初定2021年2月20日由受理学校告知家长,若有变动,思明区教育局将及时通过思明教育网、思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
4.本通告只适用区属公办小学转学受理,辖区市属校厦门实验小学、厦门五中小学部有关转学受理事宜,请家长具体联系对应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