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思明教育人才招聘简章
教育资讯 2023/5/16 12:01:14
2023年厦门思明教育人才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思明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思明区委办公室 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教育人才引进和考核办法><思明区引进教育人才住房补贴办法>的通知》(厦思委办〔2019〕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教育人才6名,具体为:中学语文1名、中学数学1名、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教师职业道德,理论基础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3.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要求;
5.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本省在编教师;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8)年度考核近5年有不合格的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岗位条件
教育人才:指从事教育管理、学生培养、科学研究等教育活动,能带动和提升我区教育综合实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型的教育名师、教育骨干。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以下4个层次之一者:
1.第一层次: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者、教育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优秀人才。
2.第二层次:省级及以上领军人才、省级及以上名校长、省教学名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3.第三层次:省级学科带头人、市专家型教师。
4.第四层次: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市拔尖人才。
第一、二层次为高层次教育人才,第三层次为骨干教育人才,第四层次为优秀教育人才。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层次教育人才、骨干教育人才具备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优秀教育人才具备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3)年龄要求: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原则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第四层次人才,原则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
(4)除上述条件外,近五年或任现职以来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教学水平
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显著,形成一定教学特色;或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设区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2.学术论著方面
高层次教育人才、骨干教育人才:出版教育管理类、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在CN级教育教学期刊上发表专业类论文或教育类文章 2篇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专业刊物发表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教育类文章3篇以上。
优秀教育人才: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专业刊物发表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教育类文章2篇以上。
3.课题研究方面
高层次教育人才、骨干教育人才:主持市级及以上或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完成省级教育教学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
优秀教育人才:主持区级及以上或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完成市级教育教学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5日8:00 - 2023年6月1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及材料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思明区教育人才+姓名+中学或小学+学科,发送到指定邮箱:282523787@qq.com。
报考者只能报名参加本场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所报考岗位参加考试。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相关报名材料如下:
(1)《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
(2)1寸免冠彩照证件照
(3)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本(含主页)
(5)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书
(7)普通话合格证书
(8)近五年年度考核表
(9)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10)岗位条件要求的近5年内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论文需提供发表刊物封面、封底、目录;论著提供原件;课题需提供开题证书和结题证书)
(11)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其中(2)-(11)项现场审核时须提供原件校验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核
思明区教育局组织对报考者的报名材料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的人员将会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报名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2-5862743
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1203室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笔试60分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面试由片段教学测试、答辩两个环节组成,分值各占50%,每个环节满分100分,合格线均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加试一场片段教学测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体检和考察
从面试、笔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
体检由思明区教育局按规定组织的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体(复)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人选名单在思明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根据《思明区教育人才引进和考核办法》兑现优惠政策。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
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方面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面试后不再递补。
(三)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
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聘用前,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
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聘用前,各招聘单位应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八、纪律要求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区教育纪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2-5862897。
2.对报名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聘用全过程,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由思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