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厦门报名点公告
教育资讯 2017/2/15 8:54:31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厦门报名点公告
一、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1日—3月15日,报名网站:http://www.ecogd.edu.cn。
现场正式确认时间:3月29日至3月31日(周三至周五,共三天),接待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特别提醒:厦门报名点不受理委托报名确认,考生须本人亲自前来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进行现场电子拍照。
二、报名现场确认地点
地点: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二路269号(厦门三中\火炬学校旁)。
考生可乘公交车在塘边站或在小东山村口站下车。
咨询电话:0592-5703107(接听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
三、报名现场确认所需证件、材料
报名考试费:人民币550元。
1.港澳考生应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往届高中毕业的考生持毕业**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的生持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
(3)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毕业生可在入学后补交*后一学期成绩单)。
2.台湾考生应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复印所有出入境记录。
(2)往届高中毕业生持毕业**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携带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
(3)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毕业生可在入学后补交*后一学期成绩单)。
3.华侨考生应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复印所有出入境记录。
(2)考生本人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或认**)原件(须由我国驻考生侨居国家使领馆出具)。
(3)往届高中毕业生持毕业**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持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
(4)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可在入学后补交*后一学期成绩单)。
注意: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即按一年计算,无须连续居住。年的计算规则为:自然年,或每年报名时间截止日的过去一年。两年中累计住满18个月不可直接视作两年计算,需每年单*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各类复印件上均应由考生本人注明“原件复印”、并签署考生姓名和日期。
2.考生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点不予受理报名确认。
3.持外国毕业**(学历证明)和成绩单的考生,须将**(证明)和成绩单翻译成中文并作公证。
4.初审、复审后确认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可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于报名确认时通知。
5.考生报名后因未能通过公安部门身份验证而不准考试者或未参加考试者,恕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6.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上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还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该网站同时向考生提供招生信息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