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教育资讯 2014/11/25 17:08: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参加厦门市教育局2014年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者(测试成绩可在我局网站查询)或经“现场确认”不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
二、体检时间:
2014年11月25日—12月3日(上班时间)
三、体检医院:
**医院思明分院(地址:古城西路6号3号楼4楼,原思明医院,中山路口)或其他厦门市的区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医院须出具体检结论并盖章(体检表格可上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xmedu.gov.cn的“网上办事”中的“表格下载”中的“教师资格认定”下载,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使用“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要求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体检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执行,具体可上市教育局网站快速通道“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询)。
四、体检结果:
体检对象自行领取体检结果,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收件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给市(区)教育局。
五、其他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收件工作预定于12月初开始,请申请对象关注我局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