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14年中招报名相关事项说明
教育资讯 2014/11/30 11:03:30
厦门市2014年中招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至23日,体育考试项目报考也同时进行。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2014年4月28日至29日补报。请考生及家长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名对象
1、持有本市公办中学学籍(含借读生)、民办中学学籍(不含借读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二、报名地点
1、应届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2、在本市公办学校借读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在借读校报名。
3、社会考生(含往届生)、在外地就学返厦参加中考的考生和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各区社会报名点设置如下:思明区在思明区招生办(地址:厦禾路137号6楼,开禾路口公交车站,大同小学旁,电话:2684504),湖里区在湖里区招办(地址:湖里南山路47号、湖里中学南校区内,电话:2658865,6027773),集美区在杏南中学(地址:杏林杏南路32号,电话:6211499),海沧区在海沧区招生办(地址:海沧区海达路2号309室,电话:6588603),同安区在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地址:祥平街道银湖西路街,电话:7124233),翔安区在翔安区招办(地址:翔安区新店镇新店中学科研楼3楼,电话:7889768)。
三、报名材料
1、应届考生报名材料:(1)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2)参加厦门市初中升学录取的考生须提供初中招生报名表,初中阶段转学的考生须提供转学证明和转学前原学校的学籍卡;(3)社会实践登记表;(4)学生综合成长记录目录及自我评价;(5)在初中就学4年以上(含4年)的应届生应附“就学简历证明”;(6)非本市户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或监护人(附注监护对象)在厦居住的暂住证明;(7)填报我市普通高中的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供父(母)劳动合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8)到考区招办指定报名点报名或补报名的应届考生还须持应届生证明。
2、往届生报名材料:往届生须提交前述材料中的除第(2)项之外的其他材料,还应提交初中毕业**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要在学籍所在校所属片区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的,应具有学籍所在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要在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升学的,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职业类学校条件不限,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含定向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2013年2月4日前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2)考生父(母)近一年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含租赁)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3、确需借考的考生,经报名点学校、借入学校同意后,考生填写由报名点学校打印的《厦门市2014年中考借考申请表》,考生按表中的(一)(二)(三)(四)顺序办理审批报备手续,属借读的还应持完整借读手续。
4、考生持《厦门市2014年中招体育考试准考证暨成绩登记表》参加体育考试,持《厦门市2014年中招考试准考证》参加思想品德、历史考试、理化实验和中考(由于该准考证需使用多次,应妥善保管)。
五、关于定向生资格和普高普通生报考资格的认定
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本市公办学校应届考生,具备定向生资格。
普高普通生报考资格根据第四点相关内容确认。
定向生资格、普高普通生报考资格由报名点在中招报名时认定。报名点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审核考生是否具备定向生资格,于2014年2月24日至26日以班级为单位对符合填报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重新打印《厦门市2014年初三中招报名公示花名册》,经班主任、年段长、教务主任、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上交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鉴于2014年中招政策的调整变化,对外地户籍考生报考普高普通生所要求提供的父(母)劳动合同及社保缴交记录可延至4月29日,若考生于4月29日中招补报名前将户籍迁入厦门,则上述材料可不作要求。中招统一报名后,若考生的定向生资格、普通生资格有变化的,报名点应再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在中招系统中更改。
六、关于体育考试项目报考
考生在报名时须确定体育考试选考项目,体育项目报考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每名考生应于半天内完成下列三个必考选考项目的测试:
(一)必考项目: 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
(二)选考项目1:立定跳远、跳绳(两项须选1项)。
(三)选考项目2:掷实心球、引体向上(限男生)、仰卧起坐(限女生)(三项须按性别选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