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一览表
教育资讯 2017/9/12 10:15:49
一、民办小学、初中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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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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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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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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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秋季起,接受教育部门统筹招生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完成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其他随迁子女,具体收费标准如左。
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随迁女子女,仍按规定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和簿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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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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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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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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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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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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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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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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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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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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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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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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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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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中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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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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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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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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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以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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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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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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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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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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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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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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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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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以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标准为准。公办农村小学、初中住宿费2009年春季开始免收。城市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2016年秋季开始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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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课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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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2007年秋季开始义务教育学校免收课本费、城市2011年春季开始义务教育学校免收课本费;高中学校按省规定目录预收,多还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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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簿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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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以上高中每生每学期70元,初中和小学2011年春季开始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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