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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厦门思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教育资讯 2018/10/26 10:59:05

为做好2018年厦门思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厦门市思明区。

2.持有厦门市思明区有效居住证。

3.厦门市思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二)考试要求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毕业实习鉴定材料和毕业生报到证)。

3.通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以下简称《面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发证日期为2016年5月16日的,限今年春季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6年12月14日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的认定无效。

(三)普通话要求

应当达到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的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要求》。(具体可上厦门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栏目查询)

体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

(五)特别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的网上申报栏目进行报名。填写注册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29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请申请人尽早登陆网站报名,报名时间超过,网站将自动关闭,不再开通)。

(三)咨询电话:

586274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592652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现场确认和提交材料

(一)时间: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8层综合厅“思明区教育局”窗口。

(三)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照片与网报同版,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2.身份证原件。

3.户口簿原件。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还应提供认定机构所在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有效居住证原件。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请根据申请时的身份提交相应材料。其中,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其中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可由公安部门填写。

5.学历证书原件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其他认定机构的证明不予认可。

6.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应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毕业实习鉴定材料和毕业生报到证原件。

7.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颁发的相应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学科结业证书或省自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或国家自学考试师范教育类专业学历证书及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由考生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委部门颁发)。

9.《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双面打印)原件,须于发布此通知后由以上指定中的一家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合格并盖章,体检表格和标准可上市教育局网站查询下载。

10.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相片与网报同版,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资格种类、学科)。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复印后退还本人。

五、领证

(一)快递领证

1.申请者在现场确认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通过EMS快递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及申请表等材料。选择快递方式的,需填写清楚方便收取的快递地址及联系方式,快递费用由本人收到教师资格证时支付。

2.快递时间:2018年12月13日请选择快递领证的申请者注意查收。

(二)现场领证

1.时间: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8层综合厅“思明区教育局”窗口。

3.领证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者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注意事项

(一)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是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上可验证的学历,含自考毕业证书等。

(二)申请者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申请者关注厦门市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微信预约。具体流程:关注厦门市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事—绑定个人信息—教育局—业务受理—选择时间进行预约—确认预约(预约号已经按人数设定好的,请不要重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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