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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厦门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职业资格认证 2020/8/7 14:50:57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链接):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www.cpta.com.cn/n1/2019/0611/c427073-31129860.html)

  2.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www.cpta.com.cn/n1/2019/0611/c427073-31129767.html)

  一、重要提示

  (一)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二)因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请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提前补充完善相关学历信息,新报考人员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

  (三)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时间安排

  (一)全省网上报名时间:8月 10日至8月23日

  (二)网上缴费时间:8月10日至8月27日(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可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网络缴费;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在线核查)

  (三)接到所属报名点核验部门通知的报考人员人工现场核查时间:8月24日至8月25日(8:00-11:30;15:00-17:30),须进行人工在线核查或人工现场核查的人员范围及核查方式见“报名流程及缴费办法”。

  (四)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10月31日起

  (五)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1月7日

  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2:00—4: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11月8日

  上午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六)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1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录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告为准)

  (七)领取证书时间:厦门考区考生请留意厦门市人社局网站通知(可根据通知要求选择现场办理或者邮寄办理)。

  (八)考试地点设在福州,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级别和科目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具体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主观题)。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2个科目,具体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

  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各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门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免试条件: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说明:

  1.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2.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五、报名流程及缴费办法

  (一)用户注册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试行告知承诺制后,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到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处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请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人工在线核查或人工现场核查

  正常情况下,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由系统自动核验,无须人工干预,系统自动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应按报名系统要求,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核验部门进行人工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于上传相关材料2个工作日后,自行查看审核情况。同时核验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接到核验部门通知的报考人员须在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现场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1.须进行人工在线核查的人员范围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2)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硕士学位报名,且是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境外学历学位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6)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2.人工现场核查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

  厦门考区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办理人工现场核查: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及国外学历的需要提供学历认证原件)。

  (4)相关补充材料原件。

  (五)网络缴费

  1.报名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科目报名费按每科70元标准收取;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报名费按每科85元标准收取。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报名费按每科68元标准收取。

  2.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85699。

  3.换取发票。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电子票据信息:用于确认报考人员身份、办理报名、考试以及换取纸质票据等其他业务)。报考人员可根据电子票据信息上“代开票据识别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指定银行(可直接在缴费系统查看指定银行)换取打印纸质财政票据,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失信管理

  (一)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二)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八、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考前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考试科目除《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科目外,其余均为客观题,全部直接在答题卡上作答。《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注意以下事项:

  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应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试考务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应试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请及时关注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fjpta.com)。

  九、考试用书

  考生自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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