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讯

福州市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教育资讯 2022/8/26 16:05:46

福州市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背景

  学前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国家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渠道接纳,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与人群的个性化需求是现阶段的指导思想。立足我市公民办幼儿园资源的配置情况,出于指导2022年福州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台本意见。

  二、关于2022秋季幼儿入园年龄

  截止2022年8月31日,大于等于3周岁且小于4周岁的适龄幼儿,入读幼儿园小班;即招收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三、关于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发布时间

  四、关于幼儿园招生方式

  另:部队办园、部分省属部门、部分省属高校办园和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

  五、关于幼儿园报名信息

  六、关于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和派位招生

  七、关于幼儿园的自主招生

  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自主招生录取的幼儿名单须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八、关于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和本区实际,科学合理划定本辖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并在各县(市)区“幼儿园招生方案”或“幼儿园招生信息”中予以明确。


声明:为促进国家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本站公益提供咨询服务!本站所涉及的文字和图片仅供广大市民及学员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删除!
相关阅读:
·福州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笔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2年福州实验小学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拟聘人员公示

上一条:2023年国考网上报名确认及准考证下载打印入口

下一条:厦门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