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1995年9月经厦门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领导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厦编[1995]029号以及厦劳政[1994]第014号文,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中心主要职责是结合厦门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参与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政策规定及地方性职业技能标准;组织编写国家、省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以外的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组织实施对鉴定技师资格和中、高级技术等级考评员资格的培训、考核工作;协助推动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中心历经十三年的发展开拓,目前全市经批准设立的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6个,职业技能鉴定站达47个,开展鉴定的职业工种已达130多个,基本涵盖全市各通用职业工种。经过十三年的辛勤努力,中心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厦门市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建设做出了贡献。今后,中心将继续围绕着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的宗旨,按照为企业服务、为劳动者服务的指导思想,面向产业的需要,面向劳动力市场的要求,继续开拓鉴定职业工种,提升鉴定层次,为劳动者提供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职业技能**。